各位企業朋友大家好,由於歐債風暴造成景氣低迷,全球經濟成長趨緩,國內景氣燈號迄今已連續7個月亮藍燈,為瞭解企業受歐債影響程度,及需協助事項,並宣導本府各項輔導措施,本府多年來透過舉辦廠商座談會、拜會工商團體,以積極研擬各項獎勵補助措施,以協助企業資金、人才需求。
「臺北市產業發展自治條例」自99年9月8日制定公布實施以來,提供勞工職業訓練費用、房屋稅、地價稅、融資利息、承租市有房地優惠及創新研發費用補助等,迄今已審議通過112件,總計核予獎助金額1億1,200萬餘元,預期帶動企業投資金額近15億元、增加產值5億元,提供就業人數超過800人,對活絡臺北市經濟有相當大助益。
為擴大「臺北市產業發展自治條例」獎勵補貼項目,並強化產業發展政策工具之彈性與多樣性,以扶植產業發展、擴大招商引資,這次修正「臺北市產業發展自治條例」,主要在增訂「勞工薪資」及「承租私有房地租金」等補貼,另明定所在地登記於臺北市之外國公司亦得申請各項獎勵補助,修正案在市議會支持下已於101年6月27日三讀通過完成立法,後續送行政院核備,俟行政院核定後公告實施。
此次修法增訂勞工薪資補貼,每人每月最高1萬元,補貼期間最長1年,每案最多補貼500萬元;承租私有房地租金補貼部分,最高補貼租金50%,補貼期間最長5年,每一投資案最多補貼500萬元,本府期望給予廠商更多的協助,促進產業發展並增加本市就業機會。
此外,面對全球化競爭,各國政府皆致力於改善投資環境之際,為擴大招商引資,本次修法亦明定外國公司得申請產業發展自治條例之獎勵補助,以提供更多投資誘因,吸引外資投資本市,同時希望能引進外商公司之新技術與創新服務模式,帶動本市產業升級轉型。